《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27号)
《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7号)
《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73号)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改委令2017年第2号)
1、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报告
2、申请人对所有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承诺函
3、申请人提交的项目招标事项核准申请表(按标准表格填写)
4、申请人提交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含拟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篇)
5、县国土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
6、由县规划部门出具的项目选址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