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 题 词:
- 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22-03846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汾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1年12月23日
- 标 题:汾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汾阳市水务局关于国有企业公司化改制的实施方案》的批复
- 发文字号:汾政函〔2021〕195号
- 发布日期:2021年12月27日
汾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汾阳市水务局关于国有企业公司化改制的实施方案》的批复
市水务局:
你局《关于申请批复<汾阳市水务局关于国有企业公司化改制的实施方案>的请示》(汾水字〔2021〕182号)收悉。经汾阳市第29次常务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汾阳市水务局关于国有企业公司化改制的实施方案》,同意组建成立汾阳市城镇供水有限责任公司,为水务局主管的国有独资公司。下设一个子公司:汾阳市城镇供水有限责任公司三泉供水公司;四个分公司:汾阳市城镇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张家堡、城北寺头河、农业灌溉、维修养护分公司(挂汾阳市抗旱服务队牌子)。新成立的汾阳市城镇供水有限责任公司由你局代市政府履行出资人和管理职责,研究解决公司制改革过程中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人员从水务局内部调配)组成,公司章程制定、清产核资和资产移交等事宜。请你局依法按程序推进相关工作。
此复
汾阳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