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局、中心,市直各企事业单位,杏花村经济技术开发区,省市驻汾单位:

根据汾阳市委组织部汾组干通〔202152号、汾组干通〔202153号文件通知,经2021622日市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任命:

  毅同志任市民政局副局长;

王久臻同志任市公安局副局长;

  烽同志任市公安局西河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同志任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李良杰同志任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鑫同志任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栋同志任市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连忠同志任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郑俊杰同志任市公安局贾家庄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李生科同志任市公安局演武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鑫同志任市公安局阳城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张剑锋同志任市公安局三泉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康海珍同志任市公安局石庄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杨剑峰同志任市公安局杨家庄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汾阳市人民政府

2021622

       (此件公开发布) 

     (此文件属行政机关的内部人事管理类信息,不做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