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 题 词:
- 索 引 号:111423LL00100FYSZFWJ/2021-00139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1年07月27日
- 标 题:汾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秦广生等同志任免职务的决定
- 发文字号:汾政发〔2021〕11号
- 发布日期:2021年07月28日
汾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秦广生等同志任免职务的决定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办、局,管委会,市直各企事业单位,省市驻汾单位:
根据汾阳市委组织部汾组干通〔2021〕58号、汾组干通〔2021〕59号、汾组干通〔2021〕62号文件通知,经2021年7月27日市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任命:
秦广生同志任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社长;
赵洪峰同志任市融媒体中心(广播电视台)总编(试用期一年);
冯新宇同志任市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蔡 婧同志任市项目推进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玲玲同志任市项目推进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丹丹同志任市防震减灾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文杰同志任市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田万利同志任市信访局信访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冯新宇同志市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牛晓刚同志汾阳杏花村经济技术开发区酒类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张鹏阳同志阳城商贸物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雷振涛同志阳城商贸物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职务;
渠友林同志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社长职务。
汾阳市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此文件属行政机关的内部人事管理类信息,不做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