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局、办,市直各企事业单位,省市驻汾单位:

根据汾阳市委组织部汾组干通〔2021〕4号文件通知,经2021年2月4日市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免去:

李正奎同志汾阳杏花村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汾阳市人民政府

202124

(此件公开发布)

  (此文件属行政机关的内部人事管理类信息,不做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