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办、局,管委会,市直各企事业单位,省市驻汾单位:

  根据汾阳市委组织部汾组干通〔2021〕68号文件通知,经2021年8月23日市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任命: 

  吕如海同志任市信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孙玉峰同志任市公安局看守所所长兼监所管理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李林燕同志任市公安局杏花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张秋丁同志任市法律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高  明同志任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朱彦玮同志任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选洲同志任市防震减灾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  鹏同志任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试用期一年)。 

  汾阳市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此文件属行政机关的内部人事管理类信息,不做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