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 题 词:
- 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22-93128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2022年07月28日
- 标 题:汾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任淑宏等同志任免职务的决定
- 发文字号:汾政发〔2022〕6号
- 发布日期:2022年07月29日
汾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任淑宏等同志任免职务的决定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办、局,管委会,市直各企事业单位,省市驻汾单位:
根据汾阳市委组织部汾组干通〔2022〕12号文件通知,经2022年7月28日市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
任淑宏同志任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免去:
任淑宏同志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职务;
董瑞杰同志市融媒体中心(广播电视台)主任职务;
杨海山同志市防震减灾中心主任职务;
侯广仁同志市能源局副局长职务;
王秋生同志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王建新同志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副主任职务;
师百彦同志市技工学校副校长职务。
汾阳市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此文件属行政机关的内部人事管理类信息,不做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