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汾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汾阳市城市市容市貌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精细化管理开展市容环境专项整治,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创建全国文明城、全国卫生城,参照上级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汾阳市城市市容市貌专项整治方案》。《方案》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聚焦市容环境薄弱环节,结合“两下两进两拆”专项整治工程,实施系统化整治、精细化管理、科学化治理,持续改善城市人居环境质量,努力建成“设施完善、环境优美、整洁畅通、宜居宜业”的美丽城区。

二、政策依据

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城市品质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2年)的通知》(晋政办发〔2019〕75号)、《吕梁市2020年县城品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吕政办发〔2020〕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

三、主要内容

1.环境卫生整治方面:主要整治城区背街小巷、老旧小区、棚户区、楼道、庭院、农贸市场、车站周边、餐饮小店、垃圾站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中心集镇、公路、河流湖渠沿边沿线等重点部位和薄弱地点“脏乱差”问题,确保不留死角。加大对城市主次干道(含路面、道路两侧墙到墙区域)、背街小巷的道路清洗、洒水、清扫保洁力度,最大限度降低道路扬尘污染。

2.市容市貌整治方面:解决基础设施落后、商贩占道经营、场所环境脏乱等突出问题;实施管线下地行动。实施广告下墙行动实施停车进位进库“两进”行动。实施拆除违建和围墙“两拆”行动。针对建筑外墙陈旧、脏乱、墙面残破污损等现象,进行清洗、粉刷,使建筑立面干净清爽。各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应做好“门前三包”,保持“五净”(马路、便道、绿篱、花池、下水口),做到“四无”(无烟头、纸屑、瓜果皮壳、白色垃圾)。加强城市安全管理,强化城市复工复产重点领域行业的风险防范,抓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

3.道路沿线整治方面:清理、拆除汾阳市境内高速公路沿线不规范广告,规范国、省道及县、乡公路等道路的交通标志、标识、标线;全面检修市区范围内所有红绿灯等道路交通设施设备,确保全部正常运行。

  4. 市政基础设施整治方面:维护公共设施的整洁和功能完好,各类指示牌、标识标线、消防设施功能完好、设置规范、管理到位;排查整治全市所有市政道路、路沿、便道、破损路面、下水道口、井盖等关键环节,及时修补、修复破损路面。提升社区、小区物业管理水平。各小区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分类收集、定时清运,卫生状况良好,环境绿化美化;做好城区供水管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5.绿化整治方面:加强建成区内公园、道路沿线绿化带的补植补栽工作,完成文峰街、西北环等11条道路绿化改造,因地制宜新建“街头游园”“口袋公园”,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41%。

  6. 建筑工地整治方面:抓好合法建筑工地扬尘治理落实6个100%全覆盖措施;做好拆迁工地围挡设置、覆盖和湿法作业;加强河道、工地管理,落实水利设施工地扬尘治理6个100%全覆盖。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2.狠抓任务落实。

3.加强督导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