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吕梁兰田新能源销售有限公司燃气经营许可证发证申请资料审查意见的
公 示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关于印发《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2014]167号)、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晋建城字〔2014〕298号)规定,我局对兰田新能源销售有限公司申请的燃气经营许可证发证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拟同意核发。为增加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审查意见在汾阳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fenya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填写《公众意见建议表》传真至0358-7236879或发电子邮件至 fysgysyglj@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358-7333031
监督电话:0358-7236879
汾阳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2019年6月21日
附件:
1、燃气经营许可证审查意见汇总表.doc
2、公众意见建议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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