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如期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省财政厅为我市下达脱贫攻坚补短板综合财力补助资金4万元。根据资金使用用途,我中心将该补助资金拨付杏花镇庄上村旧村复垦后种植。

 

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为公示日起五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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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阳市扶贫开发中心

202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