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号)

 

按照12月29日国家卫健委召开的农村地区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市安排部署,结合春节假期临近,人员流动性大,聚集性活动增多,疫情传播风险进一步加大的实际,现就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严格公共场所聚集性活动管控。全市范围内所有乡村一律禁止举办庆典庆祝、跨年联欢等大型人员聚集活动,取消传统庙会、集会等聚集活动。

二、婚丧嫁娶活动一律从简。所有参加人员一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原则上不统一就餐。

三、农村旅游、影院、棋牌等场所原则上一律关闭,农村地区各类饭店、旅店等一律不得承接群体性餐饮活动,乡厨不得承办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业务。

四、严格控制家庭聚会。家庭私人聚会、聚餐控制在10人以下。

五、广大农村居民要增强防护意识,主动做好个人防护,自觉维护疫情防控社会秩序,严格履行个人和家庭防护责任。对因人员聚集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严格追究当事人责任。

特此通告。

            

 

汾阳市新冠肺炎防控领导组办公室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