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来在吕梁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汾阳市委、市政府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吕梁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规定》的有关要求,严格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并狠抓落实有效推进全市政府职能加快转变,行政决策科学高效,执法监管规范有力,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升,为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我市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坚持高位推进,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重大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动落实法治建设工作。市委五届八次全体会议暨经济工作会议、市“两会”均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和重点作出安排部署。市委书记、市长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确保了法治政府建设正常开展、有序推进。 

  (二)完善机制保障。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先后召开全体会议2次,修订完善《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加快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实施意见》《汾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等21个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制度性文件。指导下设四个协调小组规范运行,筹备召开会议一次以上,审议通过各协调小组工作细则和年度工作要点。各成员单位按照已经出台的《关于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法治建设体制机制的方案》,相继成立了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党委(党组)法治建设领导组。8月27日28日,接受省委依法治省办专项督察考核得到一致肯定。 

  (三)强化督察考核。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制定并印发《汾阳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考核方案》,将法治建设指标任务完成情况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做到了法治建设与经济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 

  二、坚持全面发力,着力提升政府依法行政水平 

  (一)依法行政,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全市各政府职能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有序推进行政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建设,着力构建严格的执法体制和程序。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修订完善《汾阳市创建全国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方案》,对100项指标任务进行分解,明确每项指标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召开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就法治政府建设“短板大调研”进行安排部署。 

  二是推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关于政务外网方面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完善全市“一张网”,完成39家单位电子政务外网二次接入工作,基本实现市电子政务外网全覆盖。关于事项录入方面按照36个要素信息重新将已划转的90项事项录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其中有66项事项已实现网上办理。截目前,依托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已办理各类行政审批事项1161件。关于推广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方面,通过在行政审批大厅发放全程电子化办事指南、设置帮办代办窗口等方式,实现新开办企业从身份认证、提交登记申请到受理、审核、公示、发照和归档的全程电子化办理。截至目前,新开办企业1996户,全程电子化登记率达98%。关于规范审批流程方面全力推进“一网通办”工作,依托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进行在线审批。通过流程再造,打造最优的审批流程,规范审批人员行为,严格按照流程审批,确保各审批环节合理、合法、不冲突。关于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方面取消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精减证明材料,压缩审批时限。12月底,以填报承诺书的形式,办结丧葬费补助金、抚恤费申领、遗属待遇申领事项152件;办结城乡居民养老转移接续事项45件;办结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事项75件;办结供养亲属抚恤金申领事项112件。先行先试“人社快办服务”,针对企业招用员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职工退休、退休人员过世、申领社保卡等11个企业和群众眼里的一件事,实行打包办理,对16个高频服务事项提速办理,截至12月底,累计为450余人次办理各种业务1700余条。关于“互联网+监管”方面按照吕梁市“一个平台管监管”的任务要求,督促指导各相关监管部门录入监管行为数据,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互联网+监管”监管行为和监管能力第三方评估工作。目前,共录入监管对象1253个,录入监管行为数据2633条,监管数据覆盖度14.54%;完成风险预警反馈10条,完成率为33.3%;发布监管行为动态3条。 

  是全面推行清单制度。将市政府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纳入信息化平台,实现“两清单、两张图”便捷管理和科学、规范、统一运行。按照吕梁市司法局、市行政审批局和市委编办《关于做好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编制工作的意见》(吕司办〔2020〕8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并公布《汾阳市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权清单》共59项,其中乡镇(街道)法定行政执法权17项行政执法机关可委托乡镇(街道)行使执法权42项。 

  四是认真开展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市政府高度重视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全年共接收行政复议申请12件,其中受理11件不予受理1件,现已全部办结。应诉工作方面全年市政府共参加行政应诉案件4件每次出庭均有行政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出庭参与诉讼。 

  扎实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在充分考虑疫情防控和法律服务工作的延续性与保密性的基础上,由市政府办、市司法局代表政府各部门与四家律师事务所分别签订《政府法律顾问聘用合同书》,召集政府29个部门签订了2020年《政府法律顾问服务合同》。两年多来,市政府聘请的法律服务团队积极参与涉法及重大事务决策,促进了市政府及所属部门重大事务决策的合法性、科学性。 

  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在出台《汾阳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相关清单指南流程图模版的通知》,各相关单位编制完成了本单位的“五清单、一指南、一流程图”。同时,召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推进会,各相关单位按照要求分别撰写自查报告,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 

  大力加强执法队伍法治化建设。组织全市32个单位400余名人员参加了2020年第一、二批新申领行政执法证人员公共法律知识考试。通过监管平台录入执法主体48家,对过去的执法人员进行了全部清理,梳理出符合条件的执法人员403人,其中新申领执法证的225人换证的174人申领监督执法证4人。此外12月18日举办汾阳市行政执法专题培训班,14个乡镇(街道)和33个执法部门的235名执法人员参加培训,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八是积极申报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印发《关于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汾法治办〔2020〕12号),明确了指标测评方法、填报材料、牵头单位和申报期限等各单位根据示范创建各项指标分别进行自查自评。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市委依法治市办多次召集城管执法大队、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等自查能够达到示范要求的单位,就单项示范项目申报事宜进行商讨,经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把关和择优推荐,把“智慧城管”、“企业注册全程电子化”、“双随机、一公开”作为单项示范创建项目向吕梁市委依法治市办进行了申报。 

  (二)扎实推动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市委、市政府严格落实省委《关于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关于对山西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吕梁市委《关于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吕梁反馈问题的整改实施方案》,市委书记郭红波、市长吴晓东多次就问题整改工作作出批示和指示。全市先后组建了由市委书记、市长担任组长,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专门落实方案,并经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三、第四次全体会议研究讨论,主动认领中央依法治国办反馈的问题19条,提出整改措施57条;认领省委依法治省办反馈吕梁12方面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17条,并逐条逐项明确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同时,积极弥补法治政府建设“短板”,组织14个乡镇(街道)和各职能部门展开法治政府建设“短板大调研”活动,梳理汇总出8个方面存在问题,其中涉及上级督察反馈问题5个方面。健全机制体制,涉及单位坚持“点办理,批处理”工作制度,结合部门实际,制定了具体整改计划,建立了问题清单和整改工作台账,实行整改工作月报告和突出问题整改销号制度,每月向市委依法治市办报送问题整改工作进展。截至目前,各项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大部分问题整改完成了阶段性任务,部分问题得到有效整改。 

  三、坚持精准施策,扎实搞好各项法律服务 

  (一)扎实开展免费法律咨询便民服务有序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和退休法官、检察官在市审批大厅和14个乡镇(街道)开展免费法律咨询便民坐班服务,截目前,安排1430班次、咨询6260人次。同时为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14个乡级公共平台采购了柜式触摸屏多功能法律咨询一体机,在一体机上公布我市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的基本信息,极大方便群众自助查询法律问题。 

  (二)提供精准法律服务,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编印了涉及企业复工复产劳动争议、合同履行、工程承建、税务等法律问题服务指引手册2000余册广泛发放,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全流程法律指引。引深拓展吕梁市局部署的“百名律师进民企”法律服务公益活动,对接服务面由8户企业扩展到23户较大规模民营企业,组织全市6个律师事务所27名律师深入23户规模以上企业开展了两轮次“法治体检”。 

  (三)加强法律援助服务工作。扎实开展刑事辩护律师全覆盖试点工作今年以来,共受理各类援助案件222件,其中刑事案件160件民事案件59件行政案件3件。共收到汾阳市人民法院通知辩护函158人次,出具法律援助案件指定书158份。 

  (四)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不断加大全市323个人民调解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力度,先后发放了人民调解徽,制定了相关配套制度,印制了《人民调解方法技巧》《人民调解案例选汇编》。此外,12月上旬还邀请省内知名调解能手和本市经验丰富的老调解员,对全市各级人民调解员进行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全市各级人民调解员的调解能力和水平。继续执行“以案定补”方案,年内围绕“三零”创建,各级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982件,对其中847件卷宗规范的案件进行以案定补。 

  四、巩固“七五”普法成效,深化法治汾阳建设 

  我市多措并举,不断扩大“七五”普法宣传并取得良好成效,在8月中旬,我市接受吕梁市“七五”普法工作全面总结验收时受到了检查组的一致肯定  

  (一)大力开展法治“六进”活动。组织各乡镇(街道)、市直各司法、行政执法部门,利用“4·15”国家安全日、“12·4”国家宪法日及部门法颁布实施日等节点时间,采取集中宣传与分散宣传相结合,流动宣传与送法下乡相结合,散发资料与媒体宣传相结合,专题讲座与以案释法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开展了以宪法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主的各类法治“六进”活动。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扎实开展了疫情防控、环保攻坚、“三零”创建、“爱国卫生运动季”、《民法典》等法治宣传活动,并印发《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汇编》3000余册环保宣传手册25000册、《民法典学习读本、应知应会200条手册5000余本宣传画5万余张,为每个村(社区)制作并发放了法治宣传版面,突出抓好民法典专题学习宣传,在市委中心组专题学习的基础上,特邀省三晋法学研究会专家法学研究会专家巡回各乡镇(街道)开展了“学习民法典,助力三零创建”为主题的专题讲座,特别是近期围绕元月一日民法典即将实施,派出流动宣传车巡回我市农村(社区)又开展了新一轮的广泛宣传。 

  (二)广泛开展基层“法律明白人”培训活动。出台《关于组织开展基层“法律明白人”大培训活动的实施方案》,组织了以“让法律贴近生活,走进心里”为主题的大培训活动,邀请律师、三晋法治研究会专家深入各个乡镇(街道),讲授以宪法、民法典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法规知识。目前,全市14个乡镇(街道)全部培训完毕,共选树“法律明白人”1540名。 

  (三)深入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工作。制定并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活动方案》,市委依法治市办组织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大队等单位,在汾阳市城市广场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展板、设置法律咨询台等方式,深入开展了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制作宣传展板10块,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80余人次。同时派出流动宣传车深入各村(社区)进行了一轮次巡回宣传。 

  (四)扎实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12月4日,市委依法治市办牵头组织全市司法、行政执法等相关单位在市文化广场举办了以“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共有50个市直单位400余人参加,展出宣传展板128余块,印制宣传资料35万余份,提供现场法律服务近500人次。与此同时,宣传周期间14个乡镇(街道)设置宣传分点,通过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活动,全方位、多层次大力开展宪法宣传,各单位还开展了宪法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等七大主题活动。 

  (五)创新法治教育方式。按照《吕梁市推进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先后次组织我市14个乡镇(街道)负责人和市直有关职能局负责人“零距离”参加了市人民法院行政案件、治安案件诉讼公开庭审活动。不断增强各负责人的法律素养和法律意识,运用法治思维、法律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六)加强法治文化建设。10月28日,省司法厅、吕梁市司法局检查验收组一行对我市“民主法治示范村”进行了验收。截至目前,我市共创建省级、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5个,其中:贾家庄村被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栗家庄村、石家庄村、东堡村、小相村被命名为“吕梁市民主法治示范村”。高标准建成了贾家庄村、栗家庄村、东堡村、小相村、辛庄村5个法治文化广场。为拓宽法治文化宣传覆盖面,提升群众对法治观念的知晓度,我市在首部普法短剧《婆婆也是妈》成功拍摄之后,又相继拍摄了《扫黑除恶下硬手》、《三德歌》、《口罩风波》等一系列普法精品短剧,其中,《扫黑除恶下硬手》被省司法厅选为优秀普法宣传作品。在此基础上,先后铺开了贾家庄、栗家庄两个法治建设示范村的“三零”创建、乡村治理典型经验专题片制作。目前栗家庄的“三零”创建专题片《持续推进乡村治理、全力建设平安家园》已完成拍摄。这些作品,内容新颖、贴近生活、喜闻乐见、寓教于乐,通过新媒体等现代传播方式,创新了普法宣传的形式和途径,进一步拓展了法治宣传的覆盖面。 

  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虽然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各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短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个别干部的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还不够强。个别领导干部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指示精神的解读不够深不够精,自觉主动运用法律的意识仍有差距,将法治政府建设简单理解为是法治工作部门的事,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淡薄,未能形成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习惯。 

  (二)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一些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不尽如人意。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压力传导不到位,存在层层衰减的现象。 

  (三)个别单位依法行政不够科学。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管理制度还不完备,不能做到规范性文件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行欠缺,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方面,有的职能部门不能及时主动公开有关执法信息。在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文字记录方面有待进一步规范。执法影像全过程记录只有少数两三个单位可以做到。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审核范围、内容、程序不够明确。 

  (四)法治建设保障能力不够充足有力。基层执法队伍建设需要加强,五大领域综合执法队伍编制混乱,身份复杂,执法队伍中既有公务员编制,也有事业编制,还有工人和聘干身份,大部分人员不具备申领执法证资格,无法做到持证上岗。基层一线人员、经费、设备不足,科技化、信息化水平不高。 

  六、下一步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的工作举措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上级安排部署,重点开展以下四方面工作,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政治站位提升,不断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继续深入落实《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加快推进全面依法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特别是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推动各级党委(党组)领导法治建设的体制机制建设落实《关于完善党委领导法治建设体制机制的工作方案》,推动建立“依法治市办牵头、四个协调小组推动、责任单位承办、各有关单位深化”的领导体系 

  )机制健全,不断构建具有汾阳特色的工作体系。建立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考核与检查等制度,形成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制度体系。加大培训力度,分期分批对法治工作人员开展培训,重点解决在基层普遍存在的不会干、不善干的问题。深入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往实里走,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推进免费法律咨询便民服务工程,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法治工作新进步,增强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宣传再加强不断凝聚法治建设正能量继续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重点抓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的学习、宣传。坚持“谁执法谁普法”,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和方法,让法治成为人民群众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坚持依法治网,持续开展网络治理“清朗”行动、网络信息专项整治,依法打击网络谣言、整治虚假新闻,着力构建良好的网络生态环境。 

  (四)督察严格,不断推动工作任务落地落实。参照省委全面依法治省督察的模式,谋划探索开展市委重大部署情况专项督察,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开展重点督察;充分体现法治考核的系统性,完成年度法治建设考核任务;扎实开展“三零”创建,大力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法防范风险、化解矛盾、维护权益,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加快建设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持续提升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的水平。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