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市杏花村白酒交易会展中心南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建规〔2013〕166号)等法律法规规定,汾阳杏花村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拟对《汾阳市杏花村白酒交易会展中心南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报送审批,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规划范围
规划用地位于汾阳杏花村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部,属于杏花古镇片区。规划范围北至汾酒一街,南至原汾杏酒厂北侧,东至东涧河(吊桥沟),西至新石路,总用地面积12.69公顷。
二、规划规模
规划范围总用地为12.69公顷。
三、土地使用及建设容量控制
1、工业用地
工业用地面积为7.47hm²,占规划片区建设用地的58.86%;地块编码A-01。均为一类工业用地,将形成以工业为主导功能的基本单元。
2、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面积为1.52hm²,占规划片区建设用地的11.98%;地块编码A-02。结合总体规划中商业服务发展基本策略,规划区内主要配置商业用地。
3、物流仓储用地
物流仓储用地面积为1.16hm²,占规划片区建设用地的9.14%;地块编码A-03。为一类物流仓储用地,为所属园区提供内外部物流仓储服务。
4、绿地与广场用地
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为2.54hm²,占规划片区建设用地的20.02%;地块编码A-04、A-05。主要为新石路东侧公园绿地和汾酒一街南侧的防护绿地。
具体建设容量控制详见附图。
四、道路交通规划
规划区道路交通规划,主要为规划区周边对外道路系统的建设。规划区对外交通干道主要为地块西侧的主干道新石路、地块北侧的主干道汾酒一街以及地块南侧的次干道规划北一街;规划主要对地块周边交通干线梳理,路面修整,保证其通达性。实现货运、过境交通与生活基本分离。
二O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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