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自然资告字202111  

    

      经汾阳市人民政府批准,汾阳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  

面积  

(公顷 )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挂牌起始价  

(万元)  

竞买保证金 

(万元)  

增幅 

(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系数)  

绿地率  

建筑限高(米) 

2021-34(A) 

汾阳市文峰街道办事处南关社区 

2.4049(36.0735亩) 

居住用地(商业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超过10%) 

大于1不高于2.9 

高于20% 

不小于35% 

高于80 

居住70年, 

商业40年 

4689 

4455 

36 

    

    

  二、2021-34(A)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镜内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单位(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与竞买,可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最高价者且不低于底价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竞买人自行勘察现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1014日至2021114日到汾阳市自然资源局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1111日下午6时止,有意参加竞买者可以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报名时间为20211014日至20211111日下午6时止。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1111日下午6时止。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办理各种手续,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确认其竞买资格,确认竞买资格的截止时间为20211112日上午10时止。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汾阳市政府大院东楼四楼会议室。挂牌时间为:  

  2021-34(A)号宗地2021115日至20211115日下午4:30时 

  七、各宗地面积、界址空间范围见后附图。  

  八、其它需要公告的事项  

  1)各出让地块的空间范围需符合城市规划管理的有关要求;出让范围内的树木、供电设施等附着物受让方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保留的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地下有建筑物或其他设施等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解决。 

  2)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32021-34(A)号宗地按国家规定除交纳成交价款外,竞买人还需缴纳契税、印花税 

  42021-34A)号宗地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过程中,如出现异常交易、社会舆情等突发现象,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应及时发布变更公告或暂停、中止出让活动,并在中国土地市场网系统进行操作; 

  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宗地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如申请后无故不报价,致使宗地流拍,保证金不予退还。 

  5)有关地质灾害防治由竞得人负责。 

  6)本次挂牌不接受电话、邮寄及口头申请。   

  7)挂牌时间周六、日,节假日照常工作。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汾阳市永和大街  

  联系电话:0358-7336597  

   人:赵女士 任先生    

  账户1、开户单位:汾阳市国土资源交易事务中心  

   行:中国银行汾阳文峰路支行  

      号:104173107878 

      号:139248549020 

  账户2、开户单位:汾阳市国土资源交易事务中心 

   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汾阳市支行 

      号:203173181788 

      号:20314230300100000309151 

    

  汾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1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