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取水户:

为贯彻落实“节水优先”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控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指标,强化取水计划管理,促进水资源集约高效利用,根据《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条例》和《山西省计划用水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并结合主要产品用水定额标准和实际取水情况,在前期取水计划建议征求意见基础上,经核定,现将2023年度取水计划(详见附件)下达给你们,请认真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取水户应在批准的取水计划范围内取水,加强节约用水管理。除公共供水、农村饮水和农业灌溉等行业外,取水户超过批准的取水计划量取水的部分,其水资源实行超计划累进加价征收。

二、取水户需调整年度取水计划量的,应当30向我局提出取水计划调整申请,并提交计划取水总量增减原因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经我局重新核定方可执行。

三、对2023年首次获得取水许可证的取水户,年度取水计划量即取水许可量。





汾阳市水务局

2023128




  附件:
    1、2023年下达取水计划(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