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人员强制检测权
01266081-5-QZ-0011
2018-06-11
权力清单 |
责任清单 |
备注 |
||||||
职权类别 |
职权编码 |
职权名称 |
职权依据 |
责任事项 |
责任事项依据 |
追责情形 |
追责依据 |
|
行政强制 |
01266081-5-QZ-0011 |
吸毒人员强制检测权 |
【规章】《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2012年公安部令第125号) 第七十八条 |
1、承办责任:对涉嫌吸毒的人员违规检测。2、审批责任:办案中不按规定审批。3、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2012年公安部令第125号) 第七十八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报警、求助推诿扯皮,不及时出警或不出警; 2、违法法定程序办理的; 3、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第十二条第一项。2、《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第十二条第四项。3、《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五项。4、《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第四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