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证
01266081-5-QZ-0017
2018-06-11
权力清单 |
责任清单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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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类别 |
职权编码 |
职权名称 |
职权依据 |
责任事项 |
责任事项依据 |
追责情形 |
追责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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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1266081-5-QZ-0017 |
扣证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
1、受理责任:对报警、求助推诿扯皮,不及时出警或不出警。2、违规扣证;未按规定将被扣证件存放在指定地方;扣证后由于管理不善造成丢失损毁等。3、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一十条第一项 第二十四条第一项 第八十七条第一项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报警、求助推诿扯皮,不及时出警或不出警; 2、违法法定程序办理的; 3、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第十二条第一项。2、《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第十二条第三项;第十八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