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郝健 

   本网讯  11月25日,我市2020年第27次市委常委会会议召开。

   会议审议了《汾阳市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审议稿)》;研究讨论了关于在事业单位集中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奖励工作相关事宜。

   会议指出,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担负起安全责任,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健全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要不断强化红线意识,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做到安全隐患排查慎之又慎,细之又细,更加扎实有效地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坚决筑牢全市安全生产防线。

   会议强调,在脱贫攻坚专项奖励工作推荐工作中,各有关部门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第一位,严格按照程序深入研究,注重听取多方面意见,坚持把推进脱贫攻坚的工作实绩作为衡量标准,确保优中选优,进一步激励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担当奉献、奋发作为。

   会议还研究了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