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仰哲  

   本网讯  10月11日,我市召开非公和社会组织党建指导员选派工作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吕梁市委和汾阳市委关于加强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要求,切实加强我市党建指导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建指导员作用,不断提升全市非公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水平,促进非公和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李永鑫出席会议并为党建指导员代表颁发聘书。

   会议宣读了《关于调整选派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的通知》、《关于选派郭飞等111名同志为两新组织党建指导员的通知》、《汾阳市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指导员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李永鑫指出,非公和社会组织党建指导员要提高政治站位,从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经济社会高质量转型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三个维度,深刻认识做好非公和社会组织党建指导员工作的现实意义、历史意义。要狠抓责任落实,重点从“学习”“调查”“指导”“服务”“规范”五个方面履行好职责。要注重创新引领,明确创新方向、创新载体,强化创新保障。要加强管理考核,通过强化日常管理、开展跟踪监督、严格考核奖惩、落实保障待遇等方式,确保党建指导员切实履职尽责。要树立良好形象,严格执行到岗、例会、报告和请销假制度;严守工作纪律,不借机谋取私利;切实摆正位置、加强团结合作。

   李永鑫强调,各党建指导员要紧紧依靠党组织、企业负责人和广大职工群众,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开拓创新的精神,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服务和指导作用,坚持真指导、出真招,办实事、求实效,确保“进得去”“说得上”“帮得到”,努力成为企业离不开的好助手、好伙伴、好智囊,奋力开创我市非公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新局面,推动我市非公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实现新跨跃。

   会议上,党建指导员代表还作了表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