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27号)
《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7号)
《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73号)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改委令2017年第2号)
1、申请人提交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2、申请人对所有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承诺函
3、申请人出具的拟建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审批申请报告;
4、申请人提交的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设计单位编制的项目初步设计报告
5、其他前期批复文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