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财综〔20224





各镇(街道办)人民政府及市直各单位:

现将《吕梁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西省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第一批)的通知>的通知财综〔202133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文件中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吕梁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西省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第一批)的通知>的通知财综〔202133号)


汾阳市财政局

202214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1、汾财综【2022】4号附件吕财综2021 33山西省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第一批).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