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统计法制工作,严格统计执法检查程序,有效监管统计数据,确保统计数据真实性,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按照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的原则,制定我市统计检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

  本方案所称统计检查主要指统计执法检查。 

  一、建立统计检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我局依据《统计法》、《统计法实施细则》等赋予的统计检查职责,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方式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统计调查对象,就下列内容进行统计执法检查: 

  (一)依法提供统计资料情况,机表数据是否一致; 

  (二)依法建立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情况; 

  (三)依法为履行法定填报职责提供保障情况:企业是否配备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是否具备联网直报的条件,能否按时完成每月的统计联网直报工作; 

  (四)依法配合统计调查和统计监督情况。 

  二、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 

  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落实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 

  (一)建立检查对象随机抽取制度。按照我市统计工作的需要,确定统计检查对象名录库为库内“四上”132户企业,涉及专业有固定资产投资、财贸、工业、能源、服务业、劳动工资等。 

  开展调查对象为企业的统计检查时,将“四上”132户企业作为抽取抽样框,按照抽样框随机抽签的方式,选取检查对象。 

  (二)建立统计执法人员随机选定制度。组织局机关各专业人员深入学习掌握统计法律法规,掌握统计执法流程,加强统计队伍建设,确定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为局机关各专业全体成员。以专业股室为单位,成立执法小组,以股长为执法负责人。确定检查对象后,按照抽签的方式,从统计执法人员库中抽取统计执法检查人员,每次执法检查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名。 

  三、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 

  通过定期抽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不少于两名执法人员,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不少于30%的对象进行检查。 

  确定本年度检查统计调查对象的任务数量为全部132户“四上”企业,确定全年随机抽查数量占统计执法检查任务总量的比重不低于30%即39户以上“四上”企业,今后要逐年提高随机抽查的比例。 

  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确定年度随机抽查频次为每个月1次,既保证必要的工作力度,又防止检查过多。除有重大统计违法嫌疑外,对同一统计调查对象,一年最多只进行一次统计执法检查。 

  在执法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要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填写现场检查登记表,并由被检查对象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四、抽查结果的运用及监管信息的共享和公开 

  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要依法及时立案予以查处,严格执行行政裁量标准。 

  加强与发展改革、工商质检、税务等有关部门的信息共享,逐步建立与部门之间监管对象违法信息互联互通。积极落实行政处罚“双公示”制度,将严重违反统计法的企业信息纳入“信用山西”系统予以公示,与地方统计官网同步公示,形成监管合力。 

  符合《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规定的严重失信企业,要在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平台上予以公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上级部门重点关注的改革举措,是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抓手,我们要高度重视,加强随机抽查监管工作的统筹协调,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并制定好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和推进措施,充实并合理调配执法检查力量,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切实把“双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 

    (二)严格落实责任。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力推广“双随机”抽查,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 

    (三)严肃抽查纪律。各专业工作人员对被抽取的企业实施检查时,不得妨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企业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对抽查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四)加强宣传培训。“双随机”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我们应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方案要求,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引导执法人员切实转变执法理念,探索完善“双随机”抽查监管办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五)做好信息反馈。我们要根据方案要求,抓紧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明确“双随机”抽查的任务安排和时间进度,务求推广“双随机”抽查工作取得实效,把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改革向纵深推进。 

  六、组织机构 

  汾阳市成立统计检查随机抽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项工作,其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李智平(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陈  琼(党组成员、副局长) 

  韩一静(党组成员、总统计师,具体牵头协调负责) 

  成  员:白文燕(办公室主任) 

  任爱红(普查中心主任) 

          潘利明(固定投资股负责人) 

          李海萍(能源股负责人) 

  高  鑫(工业股股长) 

  靳玉鹏(农业股股长) 

  徐权华(财贸股负责人) 

  贾静勇(服务业股股长) 

  武海珍(综合股股长) 

          高娟娟(法治股负责人) 

    

    

                                      汾阳市统计局 

  2021年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