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号

案件名称

处罚类别

处罚机关

处罚生效期

处罚决定书

行政相对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法定代表人姓名

处罚金额(万元)

2018-013

环保行政处罚

罚款

汾阳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4月18日

汾环罚字[2018]013号

山西焦煤集团五麟煤焦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91141100748597046H

1.烟气在线监控设备显示2018年4月15日18时二氧化硫小时数据为68.538毫克/立方米,超标倍数为0.37倍。二氧化硫浓度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2.100万吨/年焦炉烟囱自动在线监控设施未与环保部门联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条第三项

鲁建勋

20

2018-014

环保行政处罚

罚款

汾阳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4月23日

汾环罚字[2018]014号

汾阳市军伟废旧物品回收有限公司

91141182MAOKOJ2C8U

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并投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

田江海

5

2018-015

环保行政处罚

罚款

汾阳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4月25日

汾环罚字[2018]015号

山西东辉新能有限公司

91140000743524059F

一期、二期原煤堆场苫盖不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项

马虎林

10

2018-016

环保行政处罚

罚款

汾阳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4月27日

汾环罚字[2018]016号

山西东辉新能有限公司

91140000743524059F

1.焦炉炉体推焦过程中存在无组织冒烟;

2.烟囱有冒黑烟现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

马虎林

100

2018-017

环保行政处罚

罚款

汾阳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4月27日

汾环罚字[2018]017号

汾阳市演武镇雄伟橡胶有限公司

911411825953361352

脱硫除尘器水箱内缺脱硫液导致烟气逸散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

王子雄

10

2018-018

环保行政处罚

罚款

汾阳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5月4日

汾环罚字[2018]018号

山西东辉新能有限公司

91140000743524059F

二期尾部脱硫在线数采仪显示2018年5月2日17:00二氧化硫浓度为85.815㎎/m³,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

马虎林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