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市发展和改革局抽查事项
新闻来源: 市发展和改革局
更新时间:2021-07-27
| 序号 | 抽查事项 | 检查依据 | 检查内容 | 检查方式 | 适用对象 | 备注 |
| 1 | 对招标组织方式的的监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6号)第四条 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和协调全国招标投标工作,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 项目单位向招投标方案核准机关提供虚假信息; 项目单位按照规定申请招标方案核准;项目单位按照核准的招标方案进行招投标活动 |
实地核查 | 政府部门、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 |
| 2 | 粮食收购活动监督的行政检查 |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条例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第三条: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粮食收购者开展粮食收购政策宣传、验质检斤、粮款支付、报送收购进度等工作情况;粮食收购者遵守粮食法律法规情况;粮食收购者具有粮食收购资格情况;粮食收购者执行“五要五不准”粮食收购守则情况;国家政策性粮食收购主体执行国家最低收购价政策和国家临时收储政策等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情况; | 实地核查 | 县级粮食 储备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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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服务业企业的营业收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九条 | 服务业企业的营业收入 | 实地核查 | 服务业 企业 |
统计局发 起任务,本单位配合抽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