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市发展和改革局权力和责任清单

权力清单

责任清单

 

职权类别

职权编码

职权名称

职权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追责依据

追责形式

备注

行政奖励

012645447-JL-0002

对成绩突出的价格监测点的奖励

【部门规章】《价格监测规定》(2003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号)第二十四条
【政府规章】《山西省价格监测办法》(2007年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11号)第十三条

1、价格监测定点单位报送价格监测资料及时、准确、全面,并且成绩突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借机滥发补助、奖励的。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六条

一、行政处理      1、诫勉谈话或者责令书面检讨;
2、通报批评;
3、暂扣行政执法证件;
4、责令离岗培训;
5、调离执法岗位
6、取消执法资格;
7、依法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行政赔偿费用。
二、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三、党纪处分: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四、其他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