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其任命的企业管理者进行年度和任期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决定对企业管理者的奖惩,确定其任命的国家出资企业管理者的薪酬标准
012645295-QT-0015
汾阳市经信局权力和责任清单 |
||||||||
权力清单 |
责任清单 |
备注 |
||||||
职权类别 |
职权编码 |
职权名称 |
职权依据 |
责任事项 |
追责情形 |
追责依据 |
追责形式 |
|
其他权力 |
012645295-QT-0015 |
对其任命的企业管理者进行年度和任期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决定对企业管理者的奖惩,确定其任命的国家出资企业管理者的薪酬标准 |
【法律】 《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二十七条 |
1、受理责任: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告知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出资人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
《行政许可法》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 |
一、行政处理 1、诫勉谈话或者责令书面检讨; 四、其他法律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