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未注明“过期农药”字样的超过产品质量保证期的农药产品的处罚
568474 751-CF -0015
权力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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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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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责情形 |
追责依据 |
追责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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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 |
568474 |
经营未注明“过期农药”字样的超过产品质量保证期的农药产品的处罚 |
【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16号) |
1、立案责任:发现涉嫌经营未注明“过期农药”字样的超过产品质量保证期的农药产品的违法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 |
一、行政处理 1、诫勉谈话或者责令书面检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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