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清单

责任清单

备注

职权类别

职权编码

职权名称

职权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追责依据

追责形式

其他权力

01264630-0-QT-0002

对基层法律服务所辅助工作人员聘用、变更情况及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结果、处分、辞退的备案

【规章】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2000年司法部令第59号)
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2000年司法部令第60号)
第二十六条第三款
第二十八条第三款
第三十条第二款

1、将基层法律服务所辅助工作人员聘用、变更情况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结果、处分、辞退备案。
2、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未按规定要求备案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部门规章】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2000年司法部令第59号)
第四十八条
  【部门规章】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2000年司法部令第60号)
第六十条

一、行政处理     1、诫勉谈话或者责令书面检讨;      2、通报批评;        3、暂扣行政执法证件;            4、责令离岗培训;      5、调离执法岗位;6、取消执法资格;8、依法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行政赔偿费用。           二、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三、党纪处分: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四、其他法律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