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花村汾酒作坊,位于汾阳市杏花村镇东堡村卢家街西端。始建年代及修葺年代不详,现存古井为元代遗存,建筑为清代遗构。作坊原由南、北相对的两组院落群组成,总占地面积约1.12万平方米。南院落群统称为“杏花名迹园”,东西长100米,南北宽40米,占地4000平方米。院内建筑全无,现仅存北围墙和杏花名迹园大门。北院落群由并列的五个院落组成,东西长120米,南北宽60米,占地面积7200平方米。由东向西依次为“杏花村”院(以门额命名)、“晋裕公司造酒厂”院(以门额命名)、“勤俭”院(以门额命名)、“作坊院”和“宝泉”院。现除“作坊院”、“宝泉”院保留外,其余院落院内建筑全毁,仅存院墙及大门。“作坊院”布局完整,保存有清晚期建筑6栋,分别为倒座、正房和上下院东西厢房,其建筑结构稳定,保存完好。“宝泉”院内仅存古井亭一座,亭内有古井一眼。传说杏花村汾酒作坊为北宋汾酒名店“甘露堂”遗址。据《汾阳县志》记载,清光绪元年(1875)汾阳县王姓乡绅在“甘露堂”遗址上投资成立了“宝泉益”酒坊;1915年更名为“义泉泳”;1919年晋裕汾酒有限公司成立,此地成为晋裕公司造酒厂。1951年因酒厂迁移而闲置。2006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