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公安部77号令)第六条 临时需要购买、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应当持销售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剧毒化学品资质证明复印件,向购买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符合要求的,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签发《剧毒化学品准购证》。
申领《剧毒化学品准购证》时,应当如实填写《剧毒化学品准购证申请表》,并提交注明品名、数量、用途的单位证明。
第二十条 未申领《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剧毒化学品准购证》《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擅自购买、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对已经购买了剧毒化学品的,责令退回原销售单位;对已经实施运输的,扣留运输车辆,责令购买、使用和承运单位共同派员接受处理;对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申请表》
2、《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或者《剧毒化学品准购证》
3、承运单位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经营(运输)许可证、机动车行驶证、运输车辆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道路运输证。
4、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押运人员的身份证件以及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上岗资格证。运输企业对每辆运输车辆制作的运输路线图和运行时间表,每辆车拟运输的载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