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大学生等人员创业培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晋人社厅函〔2015〕626号
(一)职业技能及创业培训
男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女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
(二)护工护理培训
①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18-54周岁有就业意愿的劳动力进行培训;
②贫困家庭中未能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和未能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优先进行培训;
③贫困村的非贫困家庭中有外出就业意向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年龄在18—54周岁,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也可参加培训;
④有外出就业意向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年龄在18—54周岁,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愿意与贫困户结对帮扶幷带动贫困户外出就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也可参加培训。
(一)职业技能及创业培训
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二寸红底免冠照片。
(二)护工护理培训
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二寸红底免冠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