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 题 词:
- 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24-89588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汾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4年12月03日
- 标 题:汾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汾阳市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 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 发文字号:汾政办函〔2024〕28号
-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05日
汾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汾阳市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 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为持续做好全市非法超限超载车辆治理工作,保障公路设施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巩固稳定有序的道路货物运输市场秩序,营造公平公正的道路货物运输营商环境,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山西省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晋政办函〔2024〕112号)、《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吕梁市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吕政办函〔2024〕30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建立汾阳市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组织、指导、协调有关单位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重大决策 部署并按职责做好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相关工作;研究制定并 推进落实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政策措施和工作机制;研究解决
全市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对各成员单位及各镇、街道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贾永祥 市委副书记、市长
召 集 人:路二利 市政府副市长
副召集人:张 义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永贵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何 雄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
武永刚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
药利斌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对外交流服务中心主任
李建忠 市发改局局长
张云飚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田 健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侯利军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司海滨 市能源局局长
何永涛 市公安局副局长(主持交警大队工作)
成 员:刘 荣 市工科局副局长
张元盛 市司法局副局长
李 明 市住建局副局长
高文河 市能源局副局长
侯 剑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李艳君 市财政局党组成员
马进斌 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
刘 琦 吕梁生态环境局汾阳市分局党组成员
王小超 市应急管理局一级主任科员
田勋斌 市交警大队副队长
李雪娇 市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郭建文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队长
申志强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队长
冯新宇 市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吕 强 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市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党支部书记
李继高 庄子超限检测站站长
王治平 文峰超限检测站站长
三、工作机制
1.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变更人员名单,办公室及时作出调整并按程序向联席会议召集人汇报,不再另行发文。
2.联席会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或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召开会议,可由召集人或其指定人主持召开,根据会议内容确定参会人员,必要时可扩大人员范围。
3.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推动相关工作,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 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四、市联席会议办公室组成及工作职责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日常工作由市运输事业发展中心承担。
联席会议办公室组成人员:
主 任:王永贵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常务副主任:何 雄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
武永刚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
副 主 任:冯新宇 市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郭建文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队长
侯 剑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王小超 市应急管理局一级主任科员
田勋斌 市交警大队副队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主要职责:具体承办组织、指导、协调、督促相关成员单位和各镇、街道按职责分工开展治超工作;开展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普及,并对成员单位和各镇、街道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受理举报和投诉,督促各镇、街道及相关单位办理上级交办和有关单位移送、抄送的治超案件;对各镇、街道和相关单位的治超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开展责任倒查,并会同有关单位提出处理建议等市治超联席会的日常事务;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汾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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