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 题 词:
- 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25-15666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汾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5年01月06日
- 标 题:汾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冬季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汾政办函〔2025〕1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1月10日
汾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冬季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矿产资源管理,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维护良好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吕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冬季百日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冬季百日行动”,全面排查和整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严厉打击无证开采、越界开采、以采代探等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强大的打击非法违法采矿高压态势,确保全市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持续稳定好转。
二、时间安排
2025年1月5日至4月15日,为期100天。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排查摸底
组织专门力量,对全市范围内的矿山企业、矿区及重点区域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排查以下行为:一是无证开采、无证勘查、
以探代采、擅自改变开采方式、不按批准矿种、超出批准矿区范围等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二是利用洗煤厂、焦化厂、养殖场、村民住宅院落等场所作为掩护或以生态修复、地质灾害治理等工程治理名义,进行非法盗采矿产资源行为;三是历史上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易发区频发区,特别是关闭矿井、废弃矿井等区域盗采矿产资源行为;四是非法违法采矿中的“沙霸”“矿霸”存在的违法犯罪行为和涉黑涉恶行为;五是涉煤、涉铝企业原料来源不明或非法收购原料的行为;六是媒体曝光的问题线索,重点排查线索是否处置到位、核实是否全面准确,事实认定是否清楚、违法行为是否查处到位。摸清非法违法采矿行为的底数和情况,建立排查台账。
(二)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对排查出的非法违法采矿行为,依法依规采取强制措施,坚决予以取缔和关闭。造成矿山环境破坏的限期修复治理,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坚决防止“大案小查”、“小过重罚”。
(三)加强监管执法
加大对矿产资源开采活动的日常监管力度,增加巡查频次,扩大巡查范围,通过运用日常巡查、卫星遥感监测、无人机航拍等方式,对辖区内矿山企业排查是否存在超层越界、非法占地、证照过期仍组织生产、矿山环境破坏等问题。充分利用视频监控系统,对私挖滥采点、重点矿区和露天矿山、重点生态修复工程等重点区域实施全方位、多角度严密监控,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制止和查处,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
(四)建立长效机制
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管理的各项制度,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形成打击非法违法采矿的长效机制。要健全完善联合执法、联合惩戒、“行刑”衔接等工作机制,同频共振、同向发力,严肃整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构建“党政同责、部门协同、齐抓共管、源头严控、失职追责”的共同责任机制,形成强大监管合力。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5年1月20日前)
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议,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的行动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5年3月17日前)
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5年4月15日前)
对“冬季百日行动”进行总结,梳理工作成果和经验教训,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对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冬季百日行动”工作专班,负责行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各镇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确保行动顺利开展。
(二)强化部门协作
住建、自然资源、公安、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住建部门要加强对非法违法采矿行为的查处;公安机关要依法打击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行为;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对非法采矿造成环境污染的查处;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非法采矿引发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三)严格责任追究
对在“冬季百日行动”中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对非法违法采矿行为严重的地区,要进行重点督办和问责。
(四)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非法违法采矿的危害和打击非法违法采矿的重要意义,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和支持打击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打击非法违法采矿的良好氛围。
汾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汾阳市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冬季百日行动”工作专班
为切实加强对百日行动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冬季百日行动”专项行动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武胜强 市政府党组成员、杏花村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李智平 市住建局局长
成 员:张云飚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田 健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司海滨 市能源局局长
李江鹏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汾阳分局局长
侯利军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王镇东 市人社局局长
吴宪锋 市纪委常委
何永涛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利军 市融媒体中心主任
孟勇健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汾阳市供电公司负责人
刘 静 贾家庄镇镇长
陈文泉 峪道河镇镇长
阮云波 杏花村镇镇长
张建生 三泉镇镇长
宋天虎 石庄镇镇长
温靖慜 杨家庄镇镇长
王 欢 栗家庄镇镇长
李继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郑维忠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副科级干部
张德民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副科级干部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住房与城乡建设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张德民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对非法违法采矿行为举报线索和意见建议,做好分类处置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冬季百日行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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