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 题 词:
- 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22-01752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汾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1年01月07日
- 标 题:汾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储英雄南路拓宽及打通南二环改造二期(棚户区改造)工程遗留范围内国有土地的批复
- 发文字号:汾政函〔2021〕7号
- 发布日期:2021年01月12日
汾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储英雄南路拓宽及打通南二环改造二期(棚户区改造)工程遗留范围内国有土地的批复
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你中心《关于收储英雄南路拓宽及打通南二环改造二期(棚户区改造)工程遗留范围内国有土地的请示》(汾政土储字〔2021〕1号)收悉。同意收储英雄南路拓宽及打通南二环改造二期(棚户区改造)工程遗留范围内国有土地,面积共计0.1527公顷,并纳入市土地收储范围。请你中心依法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此复。
汾阳市人民政府
2021年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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