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 题 词:
- 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23-35530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汾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3年01月11日
- 标 题:汾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汾阳市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的批复
- 发文字号:汾政函〔2023〕6号
- 发布日期:2023年01月15日
汾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汾阳市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的批复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汾阳分局:
你局《关于批复实施《汾阳市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的请示》(汾环请字〔2022〕50号)收悉。
根据山西省《关于开展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通知》(晋环发〔2022〕6号)和吕梁市生态环境局《吕梁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你局组织编制的《汾阳市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请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汾阳市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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