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 题 词:
- 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23-35533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汾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3年01月11日
- 标 题:汾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汾阳市沿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方案的批复
- 发文字号:汾政函〔2023〕7号
- 发布日期:2023年01月15日
汾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汾阳市沿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方案的批复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汾阳分局:
你局《关于批复实施〈汾阳市沿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方案〉的请示》(汾环请字〔2022〕4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汾阳市沿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方案》。
二、在具体工作过程中,要会同有关部门和乡镇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加强管理,妥善处理好规划实施中出现的相关问题,确保沿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取得实效。
汾阳市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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