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 题 词:
- 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23-35568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汾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3年02月08日
- 标 题:汾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汾阳市城区再生水利用专项规划(2022-2035)》的批复
- 发文字号:汾政函〔2023〕19号
- 发布日期:2023年02月10日
汾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汾阳市城区再生水利用专项规划(2022-2035)》的批复
汾阳市住建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市政府对《汾阳市城区再生水利用专项规划(2022-2035)》审查批复的请示(汾住建请字〔2022〕278号)已收悉,经汾阳市人民政府研究,原则同意《汾阳市城区再生水利用专项规划(2022-2035)》,并授权你局及下属单位汾阳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代表按照专项规划开展有关城区再生水利用工作。
特此批复
汾阳市人民政府
2023年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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