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 题 词:
- 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23-35570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汾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3年03月06日
- 标 题:汾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汾阳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PPP项目合同补充协议》的批复
- 发文字号:汾政函〔2023〕26号
-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10日
汾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汾阳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PPP项目合同补充协议》的批复
汾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你局《关于批复<汾阳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PPP项目合同补充协议>的请示》(汾住建请字[2023]51号)已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汾阳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PPP项目合同补充协议》内容。你局下属单位汾阳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与项目公司应尽快签订《汾阳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PPP项目合同补充协议》,并严格监管项目公司对合同补充协议条款的履约,确保汾阳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PPP项目的建设、运营及移交顺利进行。
汾阳市人民政府
2023年3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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