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 题 词:
- 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23-104998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汾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3年11月13日
- 标 题:汾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汾阳市花枝村车辆拆解物资回收利用 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研究报告》的 批 复
- 发文字号:汾政函〔2023〕159号
-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15日
汾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汾阳市花枝村车辆拆解物资回收利用 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研究报告》的 批 复
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汾阳市花枝村车辆拆解物资回收利用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研究报告>的请示》(汾自然资字〔2023〕347号)及对应文本图册收悉,经2023年2月27日汾阳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第5次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汾阳市花枝村车辆拆解物资回收利用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研究报告》。请你局做好规划的实施、管理和监督工作。
汾阳市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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