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花村镇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局:

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没收山西新晋商酒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占用杏花村镇东堡村集体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的请示》(汾自然资字﹝2023430)已收悉,市政府原则同意,请你们督促完善用地手续,依法依规办理行政审批,要加大巡查力度,坚决遏制新增违法用地。



汾阳市人民政府

20231211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