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 题 词:
- 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24-77010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汾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4年06月17日
- 标 题:汾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收储旧城区棚户区改造工程东关正街片区范围内部分国有土地的批复
- 发文字号:汾政函〔2024〕75号
- 发布日期:2024年06月20日
汾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收储旧城区棚户区改造工程东关正街片区范围内部分国有土地的批复
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收储旧城区棚户区改造工程东关正街片区范围内部分国有土地的请示》(汾自然资字〔2024〕123号)收悉。经市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无偿收储旧城区棚户区改造工程东关正街片区范围内,位于辛巷街以北,半坡街以西,轴承厂以南,中石房地产公司以东的1.2088公顷(12088平方米)国有土地(具体位置以勘测定界为准),同时注销上述土地相关使用权证。请你局依法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此复。
汾阳市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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