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阳城中心卫生院国有建设用地确权的请示》(汾自然资字〔2024151号)已收悉。经研究,认为你局提供资料齐全、准确,程序严谨,同意将阳城中心卫生院旧址(2230㎡)土地确认为国有建设用地。你局要积极推进上述土地收储、划拨等后续工作,具体程序由你局组织实施。

特此批复。



汾阳市人民政府

2024710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