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 题 词:
- 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24-77032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汾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4年07月10日
- 标 题:汾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阳城中心卫生院国有建设用地确权的 批复
- 发文字号:汾政函〔2024〕85号
- 发布日期:2024年07月15日
汾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阳城中心卫生院国有建设用地确权的 批复
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阳城中心卫生院国有建设用地确权的请示》(汾自然资字〔2024〕151号)已收悉。经研究,认为你局提供资料齐全、准确,程序严谨,同意将阳城中心卫生院旧址(2230㎡)土地确认为国有建设用地。你局要积极推进上述土地收储、划拨等后续工作,具体程序由你局组织实施。
特此批复。
汾阳市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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