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 题 词:
- 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25-32977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汾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5年06月07日
- 标 题:汾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划定汾阳市烈士陵园等五处 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的批复
- 发文字号:汾政函〔2025〕61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6月12日
汾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划定汾阳市烈士陵园等五处 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的批复
汾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你局《关于划定汾阳市烈士陵园等五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的请示》(汾退役军人请字〔2025〕1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划定汾阳市烈士陵园、蒋三烈士陵园、启洪坡烈士陵园、万户侯烈士陵园、六十七烈士殉难洞口等五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保护范围以坐标图为准。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请你局依法依规做好后续公布备案工作,会同有关单位进一步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提升服务水平,防止非法侵占、破坏,充分发挥烈士纪念设施褒扬英烈、教育后人的红色教育阵地作用。
特此批复。
汾阳市人民政府
2025年6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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