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 题 词:
- 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26-40164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汾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6年04月02日
- 标 题:汾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全市144家单位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批复
- 发文字号:汾政函〔2026〕17号
- 发布日期:2026年04月28日
汾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全市144家单位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批复
市应急管理局:
你局《关于调整汾阳市2026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请示》(汾应急字〔2026〕23号)已收悉。经研究,确定144家单位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西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严格管理,严防各类火灾事故发生。
汾阳市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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