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 题 词:
- 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26-40171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汾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6年05月25日
- 标 题:汾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汾阳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 发文字号:汾政函〔2026〕28号
- 发布日期:2026年06月10日
汾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汾阳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汾阳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汾阳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汾自然资字〔2026〕136号)收悉。经市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汾阳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规划》作为汾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重要专项规划,是指导我市开展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的重要依据。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各司其职,逐步将生态修复规划任务落实到位,切实提高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成效。
汾阳市人民政府
2026年5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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