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关于印发汾阳市打击非法营运车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汾阳市打击非法营运车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汾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汾阳市打击非法营运车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道路运输市场经营秩序,维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广大旅客生命财产安全,促进道路旅客运输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100天的“打击非法营运车辆经营”专项行动。

一、指导思想

坚持政府主导、综合治理、疏堵结合、依法行政原则,采取上下联动、部门配合、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全方位整顿交通运输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营运行为,维护经营者合法权益,确保道路运输安全,促进全市道路运输行业健康、协调、有序发展。

二、目标任务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行为,依法查处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的“黑车”车主,通过执法检查与群众举报,彻底清理利用互联网、微信等即时通讯手段违法组客、拉客等行为,严肃查处违法客运经营者。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开展好此次专项行动,加强对道路客运市场专项联动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汾阳市打击非法营运车辆专项行动领导组。

组  长:   白继红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吕佩锋   市交通局局长

潘  杰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成  员:   吕继海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闫亚平   市交警大队大队长

赵  军   市住建局局长、公用事业局负责人

王海彦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李海洲   市融媒体中心主任

郭建文   市运管所所长

田  伟   市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刘泽林   吕梁南高速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

各镇乡镇长、街道办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办公室主任由郭建文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协调、打击等相关工作,同时组建联合执法组。执法组由公安、交警、运管、市场监管、城管等部门组成,负责取缔非法客运站点、查扣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车辆,对违规、违法经营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四、主要任务

1.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非法组客、拉客等变相从事道路客运经营行为,严肃查处违法客运组织者。

2.依法打击和查处有组织的团伙。重点打击“黑车”非法经营的组织者或者牵头者,特备是霸占市场、强占客源、带有一定组织性的非法经营、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黑车”团伙。

3.依法查处“黑车”。重点查处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的车辆。

4.重点治理城市客流集中区域,特别是旅游景点、汽车站、火车站、服务区等客流集散地周边违法从事客运经营的行为,坚决取缔“黑车”非法经营聚集点。

五、职责分工

    此次专项打击行动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市公安局、交通局牵头,市交警队、市场监督管理局、电视台、城管大队等部门配合,各单位要明确工作职责,积极协作,重拳出击,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各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组织力量与公安、交警、城管等部门联合开展路面稽查,依法依规对“黑车”非法经营行为进行处理,做好相关组织协调工作。

公安部门:组织力量对从事“黑车”非法经营的团伙、利用互联网、微信组客的组织者、黑恶势力进行侦查和打击;对涉嫌非法经营罪和妨碍、围攻、报复执法人员、暴力抗法的的行为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确保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实施。负责对利用微信等社交软件发布所谓“顺风车”“网约车”、“线车”信息的账号予以依法依规处置,实施有效打击。

交警部门:负责开展路面稽查、管控“黑车”工作。

市场监管部门:密切配合、严厉打击全市范围内形成的非法客运固定发车点,对涉及的门店要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并追加相关人员的责任。

新闻媒体部门: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做到一日一报道,大力营造社会舆论氛围;对非法客运经营和干扰阻碍执法行为,及时公开曝光。

住建城管部门:协助打击非法营运活动,对散发“小广告”、粘贴“小广告”的行为进行打击。

各镇、街道:对所管辖范围内的非法营运站点、人员、车辆摸排,同时将非法营运车辆号码、车型、驾驶人等信息及时登记并报送至领导组办公室,确保从源头上做到管控、打击 、取缔非法经营行为。

高速公司:积极配合交通运输部门调取疑似非法营运车辆号码。

六、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召开全市专项整治行动动员会,安排部署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专项整治的内容、非法营运的危害;向社会公布非法营运举报电话,发动全社会共同参与打击非法营运行为;搞好执法人员规范培训,提高执法水平;查清我市非法营运的基本情况,获取详实的第一手资料,明确打击非法营运的重点,为实施专项整治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二)专项整治阶段。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集中开展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对路面、火车站、汽车站、高速路口、旅游景点等非法营运行为较为集中的区域进行集中查处和清理,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车辆和非法营运组织。

(三)总结提高阶段。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和整治效果进行检查验收,总结经验,研究建立打击非法营运综合治理长效机制。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有关单位要站在维护社会和行业稳定、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高度,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打击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确定工作重点,细化工作要求,周密部署,要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主动性和能动性,严格标准要求,务求取得工作实效。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方式和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非法营运的危害性和专项打击行动的重要性,教育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营运行为,努力赢得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对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增强对违法违规经营的打击力和威慑力,为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三)严格执法,严明纪律。打击非法营运行为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规范执法行为。充分利用执法记录仪等设备收集证据,杜绝乱罚款、乱扣车行为的发生。各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参与“黑车”非法经营,充当“保护伞”的,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相关部门在市专项行动工作领导组统一领导下,始终保持对非法营运行为的高压态势。要严肃工作纪律,认真履职,不徇私枉法,不吃拿卡要,确保不让“黑”车形成势力,彻底净化我市客运市场。

(四)加快道路旅客运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各有关单位要以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在严厉打击“黑车”非法经营行为的同时,从根本上解决市场供需问题,从源头遏制“黑车”生存空间。依托“互联网、社交工具”等新型技术,积极引导客运企业,按照市场需求提供有效供给,满足百姓个性出行、定制出行需要,发挥服务优势。

(五)及时化解矛盾。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对道路旅客运输行业维稳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行业管理、经营者和驾驶员沟通机制,完善信访接待以及与经营者、驾驶员的联络制度,全面掌握驾驶员思想动态,经常听取经营者和驾驶员意见,充分保障经营者和驾驶员合法权益,解决好经营者和驾驶员实际困难和合理诉求,及时处理其经营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引导经营者和驾驶员通过合法方式和正常渠道反映问题、表达诉求,将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

(六)加强督查,建章立制。专项行动工作领导组对工作情况进行定期督查和不定期抽查。专项行动结束后,将进行全面考核总结。同时,要建立打击非法营运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专项行动成果,防止死灰复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