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汾阳市2019年度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汾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汾阳市2019年度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

项目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汾阳市辖12个乡镇,2个街道办事处,289个行政村,耕地面积70.067万亩,是典型的农业大县。全市粮食播种面积67.047万亩(其中玉米面积53.747万亩、高粱4万亩、杂粮13.3万亩、谷子5万亩),玉米面积占粮食作物种植总面积的76.7%

截至20197月,我市大中型拖拉机总量达到2228台,配套农具总量达到3185部,玉米收割机总量达到461台,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26.5万千瓦,全市机械化耕地面积达到53万亩,机械化播种面积达到53万亩,机械化收割面积达到35万亩。

全市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共有1238家(其中农机专业合作社81家)。

二、项目目标

    以玉米、小杂粮、高粱、谷子、核桃产业为主,在尊重农户独立经营主体地位前提下,通过实施2019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集中连片推进规模化生产,推动快速形成稳定活跃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市场,初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农业社会服务模式和项目管理运行机制。

三、项目实施内容

(一)主导产业和关键环节

1.补助对象

全市范围内有一定规模,服务能力较强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型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托管服务组织。

2.补助作物品种

主要包括:玉米、小杂粮、高粱、谷子、核桃等。

3.补助环节

主要包括:玉米、小杂粮、高粱、谷子等作物的机收、土地深松深耕、秸秆还田、旋地以及玉米机械化烘干等环节,还有核桃的采收、修剪(秋季)、追肥、刷白等。

4.补助标准

坚持以市场为主导,原则上补助标准不得干扰我市农业服务市场的正常运行。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比例不超过30%,单季作物亩均补助额度不超过100元,服务组织只向农户收取补助后的差价,具体环节补助标准如下:

1)粮食作物(玉米、高粱)的机收服务作业成本100/亩,财政补助资金30/亩,补助金额占服务价格的30%。

2)秸秆还田服务作业成本30/亩,财政补助资金9/亩,补助金额占服务价格的30%。

3)土地深松深耕作业服务成本30/亩,财政补助资金9/亩,补助金额占服务价格的30%。

4)烘干作业服务成本35/亩,财政补助资金10.5/亩,补助金额占服务价格的30%。

以上四项,小杂粮、谷子参照执行。

5)核桃的采收服务业作业成本260/亩,财政补助资金26/亩,补助金额占服务价格的10%。

6)核桃的秋冬修剪服务作业成本240/亩,财政补助资金24/亩,补助金额占服务价格的10%。

7)核桃的刷白服务作业成本100/亩,财政补助资金10/亩,补助金额占服务价格的10%。

     财政专项补助资金200万元全部用于以上7个环节,服务成本195/亩(600/亩),财政补助资金58.5/(60/),补助金额占服务价格的30%和10%,补助农田面积约34181.14亩,具体补助金额按实际完成量为准。

(二)农业生产服务组织的标准

1.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工商注册3年以上,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证照齐全,工商年报、税务报送等正常有效。

2.财务管理规范、制度健全、财务账目完善。

3.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和农业技术力量,各类机械经过年审,农机人员证照齐全。

4.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信誉。

5.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监管。

四、项目实施流程

(一)宣传发动。820—831日)印发宣传资料;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学习;召开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调研座谈会,学习领会上级有关试点工作政策精神,讨论试点方案编制要求,布置落实试点工作任务,明确试点工作责任。

(二)优选服务组织。91—920日)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按照省农业厅要求,农经部门要择优选择项目实施主体,确保服务效果。要在公众网站等公共媒体公示服务组织名单,并公示举报电话。

(三)签订服务合同。910—920日)参与项目实施的服务组织要与用户签订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地块、服务内容、作业时间、作业标准、验收方式等,市农经服务中心存档备案一份。

(四)提供作业服务。920—1215日)服务组织按照服务合同要求提供相关服务。

(五)市级总结验收。1220—2020120日)每个环节服务结束后,项目实施主体要向市农经服务中心及时报送服务项目内容,并提交验收申请,农经中心负责验收,出具验收报告。对验收不合格改进后仍不符合标准的,取消其补助环节。项目完成后,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提出明确的改进措施。

(六)兑付补助资金。2020120—202029日)资金补助采取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项目结束后,农经中心会同财政局对服务对象的服务面积、服务质量进行科学核查,由市农经服务中心出具《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补贴资金兑付结算表》向财政局申请办理补贴资金结算,财政局对资料的合规性进行审核,无异议后,及时兑付补助资金,不得拖延。

(七)项目总结。2020210—2020220日)项目实施完成后,农经中心要对项目实施内容开展情况、实施效果、验收情况、资金兑付、档案资料存档情况等进行检查,开展绩效评估,并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撰写评估报告,给予总体评价,形成工作总结。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农业农村、农经、农机、林业、财政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业生产托管项目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经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农经中心主任兼任,负责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的日常事务、实施方案、试点内容、支持环节和运行机制,做好项目落实和政策典型宣传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办公室要聘请专家顾问开展项目技术指导。

(二)强化督促指导。农经中心要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明确分工,强化责任,扎实做好巡回督导和业务指导工作。要强化社会监督,公布举报电话,设置举报信箱,及时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推动行业规范管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项目实施内容的,需经农经中心同意,并上报上级部门备案。

(三)强化资金监管。项目资金实行专账管理,财政局要切实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对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四)强化经费保障。财政局要安排必要的项目工作经费,用于专家团队服务、宣传培训与入户指导、监督检查、项目验收、试点经验总结与完善政策措施等。

(五)强化宣传引导。各乡镇和农经中心要引导服务主体创新服务方式和服务机制,加强服务质量和价格监管,推动制定行业服务标准。高度重视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充分尊重广大农户和服务组织意愿,注重调动农户和服务组积极性,大力营造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良好环境。

 

 

    附件:汾阳市各乡镇农业生产托管任务明细表

 

 

 

 

 

 

 

 

 

附件

汾阳市各乡镇农业生产托管任务明细表

 

乡镇名称

 

 

贾家庄镇

2600

 

峪道河镇

3600

 

杏花村镇

2500

 

冀村镇

2900

 

肖家庄镇

3100

 

演武镇

3100

 

阳城乡

3600

 

三泉镇

4200

 

石庄镇

1200

 

杨家庄镇

3000

 

栗家庄乡

4100

 

西河乡

120

 

文峰街道办事处

350

 

太和桥街道办事处

120

 

合计

344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