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办、局,管委会,市直各企事业单位,省市驻汾单位:

因人事调整,经2020年8月17日市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现将市长、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和政府办主任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吴晓东市长:主持市人民政府全面工作。

靳学强常务副市长:负责市人民政府常务工作、政府党建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然资源、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行政审批、城乡环境卫生(包含: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爱国卫生运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外事、侨务、政务公开、人民防空、人民武装、防震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市政府台港澳事务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人防办)、市应急管理局、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市政务信息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人居环境)、市爱国卫生运动指导中心、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市环境卫生中心、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市园林绿化中心、市房地产中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防震减灾中心。

联系:市人大、市政协、市人武部、市侨联、市消防大队。

完成市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闫成虎副市长:负责工业经济运行、国企改革、民营经济发展、财税、审计、商贸服务、对外贸易、招商引资、电信、大数据产业、金融保险、体改、劳动竞赛等方面工作。

协助市长联系市审计局。

分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营经济发展促进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促进外来投资局)、市中小企业中心、市城联社、市体改中心(市金融办)、市招商服务中心。

联系:杏花村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汾酒集团、市总工会、市税务局、市工商联、烟草公司、汾阳移动公司、汾阳联通公司、汾阳电信公司、线务局、四纺机厂、人行、银监办、各金融保险机构。

完成市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李慧义副市长:负责农业农村、水利、林业、脱贫攻坚、供销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开发中心)、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农机服务中心、市农经服务中心、市供销社、引文入汾中心

联系:市气象局、经作所、汾西矿务局林场、白虎岭林场。

完成市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白继红副市长:负责发展改革、物资储备、生态环境、交通运输、能源、重点工程、统计、治超保畅、国省道公路和高速公路建设地方协调、铁路建设地方协调、邮政管理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粮食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统计局、市能源局、市重点项目发展中心、市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指挥中心、市邮政业发展中心、市技工学校、市物资公司。

联系: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汾阳分局、公路段、省汽运集团汾阳公司、吕梁高速公司、汾平高速公司、交通运输执法局、汾阳火车站、中石化汾阳分公司、电力公司、煤运公司、输变电工区、国家统计局汾阳调查队、汾阳邮政公司。

完成市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韩德龙副市长:负责公安、司法、信访、道路交通安全等方面工作。

主管市公安局。

分管:市司法局、市信访局、市交警大队。

联系:市法院、市检察院、武警大队、武警三中队、武警市中队、汾阳监狱。

完成市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孟建安副市长负责民政、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卫生健康、体育医疗保障、市场监管、退役军人事务、军民融合协同创新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民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物局)、市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医疗保障局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市疾控中心、市医疗集团、市卫生监督所、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市福利院、市融媒体中心(市广播电视台)、市文湖景区开发中心。

联系:汾阳医院、市红十字会、市文联、市残联、市妇联、团市委、新华书店。

完成市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文峰党组成员负责教育、科技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教育科技局、汾中、二中、四中、五中。

联系:山西医科大汾阳学院、汾阳师范、市科协、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志研究室)、市档案馆、市新闻中心。

完成市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侯利军主任:主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协助吴晓东市长和靳学强常务副市长处理市人民政府日常工作。

完成市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市长、政府党组成员分管单位包含其下属和归口的科级单位。市政府成立的各临时领导协调机构,根据本通知明确的分工相应调整,不再另行发文。

 

 

汾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委办公室及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市纪委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                               

  汾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