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 题 词:
- 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23-11831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汾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2年09月27日
- 标 题:汾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汾阳市2021年耕地保护督察发现 问题整改工作计划》的通知
- 发文字号:汾政办发〔2022〕48号
- 发布日期:2022年09月30日
汾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汾阳市2021年耕地保护督察发现 问题整改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汾阳市2021年耕地保护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汾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 27 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汾阳市2021年耕地保护督察发现问题整改
工作计划
为切实做好我市2021年耕地保护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整改任务,结合《山西省2021年耕地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吕梁市2021年耕地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工作计划,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自然资源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土地管理的决策部署,按照督察反馈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推动整改,不断健全土地管理长效机制,为我市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自然资源保障。
(二)整改目标。对照下发我市的5类18个问题,认真梳理整改清单,分类制定整改措施,层层落实整改责任。对于违法用地查处不到位问题,要在11月15日前全部查处到位,程序执行到位,部门履责到位,人员处理到位;对于卫片上报不实问题,要在11月15日前全部重新核实、如实上报;对于违法占用耕地需拆除整改的问题,要在12月31日前全部拆除整改到位,达到复耕复种条件;对于需要补办手续的问题,要在12月31日前全部组卷完毕并上报,并在2023年3月底前完成批复。要加快对整改到位问题的审核上报,确保所有问题全部按时销号清零。
主要任务
制止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职责落实情况方面的整改任务
1.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和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问题12个,问题面积132.95亩,全部为耕地,其中永久基本农田面积26.44亩。涉及5个镇、街道,分别为:阳城镇8个、杏花村镇1个、峪道河镇1个、贾家庄镇1个、太和桥街道1个,均属2021年前形成。
整改措施:对发生的问题,根据实际情况,实事求是、稳妥审慎处置并引导整改恢复为耕地,确实难以恢复的,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统一组织落实耕地“进出平衡”政策。
责任主体:阳城镇人民政府、杏花村镇人民政府、峪道河镇人民政府、贾家庄镇人民政府、太和桥街道办事处。
2.其他非农设施等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1个,问题面积9.43亩,涉及阳城镇北庄村堆放轮胎。
整改措施:拆除复垦、恢复耕种条件消除土地违法状态。
责任主体:阳城镇人民政府。
目前整改情况:地面堆放轮胎全部清理,未复垦复种。
3.部门监管不力、职责履行不到位问题1个。
土地卫片上报不实问题1个,问题面积9.43亩,其中耕地面积9.43亩。
整改措施:重新核实,如实上报。
责任主体:市自然资源局
目前整改情况:已配合阳城镇政府完成地面堆放轮胎清理,正在督促复垦复种工作。
(二)历年督察反馈遗留问题
1.2020年土地例行督察反馈问题。
国家和省级重点项目未批先建问题3个,分别为307改线工程、307国道支线、307国道连接线
整改措施:要按照本方案确定的时间节点要求,补办用地手续,尽快消除遗留问题。
责任主体:市交通局
目前整改情况:上述违法占地均已立案,罚款已全额缴纳。所占土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汾阳市自然资源局于2021年1月5日对用地单位下达补办用地手续的督办函。
2.2019年耕地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欠缴耕地占用税不到位问题1个,为山西山宝食用菌生物有限公司。
整改措施:要按照本方案确定的时间节点要求,补缴税款,尽快消除遗留问题。
责任主体:山西山宝食用菌生物有限公司
目前整改情况:2014-44(B)号宗地位于汾阳市阳城乡阳城村西,韩石线北侧,面积0.362350公顷,规划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2016年12月12日由山西山宝食用菌生物有限公司通过挂牌竞得该宗地,后山西山宝食用菌生物有限公司一直未缴纳该地块的耕地占用税。由市税务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配合,督促山西山宝食用菌生物有限公司尽快补缴该地块的耕地占用税。
工作机制
(一)计划管理机制。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自然资源、交通部门要于本工作计划下发之日起一周之内报送整改计划。要认真对照方案确定的时间节点及已下发的问题清单,对本辖区、本部门内各类问题进行梳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分析研判,要倒排时间工期,以问题地块为单位制定整改计划,整改计划要明确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单位等,经镇长、主任或局长签字后报送市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通报调度机制。市政府将对整改工作实行“半月通报”“每月调度”机制。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自然资源、交通部门要于每月15日、30日前将整改工作完成情况报送市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照各责任单位报送的整改计划进行公开通报。市政府每月组织召开调度会议,未按照整改计划完成整改任务的各责任单位要在调度会议进行情况说明,并对下一步整改工作进行表态发言。
(三)联合督导机制。由市纪委监委联合市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成立督导组,分区划片制定督导方案,对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自然资源、交通部门整改情况开展督导,督导工作从工作计划下发之日起一周之后开始,直到被督导各责任单位全部完成整改并销号后结束。对督导中发现的整改进度慢、质量差等方面问题,要及时向被督导各责任单位反馈,并督促整改。
(四)逐级核验机制。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自然资源、交通部门要针对整改完成的问题先行组织初验,对于初验合格后的问题,要于9月30日前将举证材料如实报送市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市级核验,坚决杜绝弄虚作假。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专业队伍,逐地块进行实地核验。对核验不合格的问题,要反馈各责任单位重新整改。核验通过后的问题要逐级上报,确保全部按时销号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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