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汾阳市创建国家级“避暑旅游目的地”工作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同意,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汾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84

(此件公开发布)


汾阳市创建国家级“避暑旅游目的地”工作

实施方案


为充分整合我市全境良好的气候和生态资源,发挥特色资源优势,打造国家级“避暑旅游目的地”品牌,推进气候旅游融合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和美丽中国建设,市政府决定开展“避暑旅游目的地”创建工作。根据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创建意义

避暑旅游目的地”创建旨在充分挖掘高质量避暑旅游气候资源,通过专业的气候资源评估评价,为公众旅游、度假及康养提供更为精准的向导,把气候、生态资源转化为现实、稳定、高黏性的客流量,把宝贵的“凉”资源变成优质的“热”产业。同时有利于进一步拓展本地旅游产业发展空间,提升吸引力、影响力,带动更多周边产业驶入高质量绿色发展“快车道”,成为绿色经济发展的又一靓丽名片,为进一步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增添动力。

  1. 创建时间安排

由市气象局牵头,相关单位提供材料,汇总填写“避暑旅游目的地”申报书,并将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等纸质材料上传至山西省气候服务中心,进行初审。

完成时间:202384日前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市“避暑旅游目的地”创建工作的统一领导,根据创建需要,市政府成立汾阳市创建国家级“避暑旅游目的地”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贾永祥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王宝启 市政府副市长

张映楠市政府办四级调研员

员:王建雄市气象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杨丽春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吕继海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李建兵市林业局局长

吕佩锋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市财政局局长

刘国桥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汾阳分局局长

张明煜市水务局局长

王兆龙市商务局局长

路进春市工信局局长

王海彦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徐新瑞市委党史研究室主任

吕汉新贾家庄镇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气象局联系电话:0358-7390076,办公室主任王建雄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组织协调、统筹推进、指导“避暑旅游目的地”创建工作,组织相关部门按工作节点及时报送创建过程中所涉及到的数据及相关材料,及时与初审、技术评估及评审等部门协调联系,组织签订技术服务合同,按要求提交创建材料,以及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任务分工

市气象局:承担该项工作的综合协调职责,收集汇总各部门数据和材料,填写“避暑旅游目的地”申报书并上报;协调参与创建工作相关材料起草和申报工作提供本地气候概况及“避暑旅游目的地”评价指标等级(见附件)中的所有气象指标数据。

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提供各级各类旅游景区情况、旅游资源占地面积、旅游服务优势、代表性景区情况及照片等;提供附件中涉及的部分指标数据。

贾家庄镇:协调参与创建工作相关材料起草和申报工作

市委宣传部:负责创建期间及创建成功后的相关媒体宣传工作。

市委党史研究室:负责提供汾阳市基本情况(自然地理、人文、经济、交通、旅游设施及接待能力、生态文明建设发展规划、已获荣誉称号或城市名片等)。

市财政局:保障创建工作经费。

市林业局:负责提供森林植被覆盖情况等;提供附件中涉及的部分指标数据。

市工信局:负责提供特色小镇情况等;提供附件中涉及的部分指标数据。

市商务局:负责提供特色美食情况等;提供附件中涉及的部分指标数据。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提供我市交通配套设施情况(包括机场、高速公路、国道、省道、普通公路、航运、高铁、普通铁路直达等)、货运量、客运量等;提供附件中涉及的部分指标数据。

市水务局:负责提供本地水利资源,如中小河流情况、水库情况、水资源总量、分布、流域面积等。

吕梁市生态环境汾阳分局:负责提供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空气质量、水质情况等;提供附件中涉及的部分指标数据。

五、技术评估内容、指标及评价方法

(一)气候条件和环境条件

气候条件包括气温、降水、风、湿度、气压等基本气象要素和强对流等天气现象及其统计量;环境条件包括影响避暑旅游的植被、空气、水等生态环境和景观以及配套设施等。

(二)评价指标

评价指标由5项一级指标、37项二级指标构成,具体见附件。其中,一级指标评价目的和内容如下:

1.避暑气候条件:评价一地气候的避暑旅游优势,由气温、

降水、湿度、风等二级指标构成。

2.旅游气候条件:评价一地人体对避暑、度假、旅游气候

条件的舒适感受,由人体舒适度指数、气候度假指数和气候旅游指数等二级指标构成。

3.旅游不利条件:评价一地气候对避暑旅游的不利影响,由高温、强降水、大风、静风和强对流等二级指标构成。

4.生态环境:评价一地与避暑旅游相关的生态环境,由空气质量、植被和水环境等二级指标构成。

5.旅游基础能力:评价一地与避暑旅游相关的配套设施,主要考虑交通条件。

(三)指标值确定

1.气象类指标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1)评价时段:月、盛夏(7—8月)或夏季(6—8月)

2)涉及气象要素的评价指标,以常年值作为指标值;

3)资料年代不满足常年值计算要求的,以多年平均值作为指标值。

2.非气象类指标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1)可根据资料情况,以最近3年的平均值作为指标值;

2)少于3年的,按实际资料长度计算指标值。

3.非计算类指标的确定,以实际获取结果作为指标值。

(四)评价方法

避暑气候条件、旅游气候条件、气候生态环境和旅游基础能力的二级指标分为优、良、一般三个等级。旅游不利条件的二级指标划分为低影响、中等影响、高影响三个等级。旅游基础能力级指标划分为优、良、一般三个等级。

  1. 指标统计

1.优良率指二级指标为优和良的累计项数除以参与统计的总项数。

2.优率指级指标为的累计项数除以参与统计的总项数。

3.综合评价

1)评价指标、等级阈值和评价等级见附件。

2)若所有级指标的合计优良率大于或等于70%且优率大于或等于50%、气候禀赋中气温级指标的优率大于或等于50%,即符合“避暑旅游目的地”评价条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开展“避暑旅游目的地”创建工作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打造国家级旅游品牌的一项重大举措。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统筹协调、精心实施,形成共建合力,掀起共建热潮,为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安排专项资金,强化经费保障。要做好资金保障,主要用于首年创建服务费、生态监测服务费、气象媒体宣传费、设备运行维护费、申报成功后专家现场复核费等。

(三)准确把握导向,强化宣传实效。积极利用各类社会力量和媒体资源,大力开展创建国家级“避暑旅游目的地”工作成效宣传;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牢牢把握舆论导向;注重宣传方式、载体、内容的创新与优化;要注重日常动态宣传与集中重点宣传的结合,力求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四)加强信息沟通,及时报送材料。相关部门要加强与市气象局沟通协调,及时提供所需的资料和数据,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须于本方案印发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市气象局报送本单位创建工作具体联络员名单,方便工作开展;于5个工作日内将任务分工中涉及本单位职能部分文字材料、图片和数据资料(电子版)报市气象局。

联系人:张媛

联系电话: 7390076

邮箱:fysqxj@126.com



附件

避暑旅游目的地创建指标等级


创建指标、阈值和等级表

一级指标

序号

二级指标

单位

阈值

评价等级

避暑气候条件

1

人体适宜温度(15≤T≤24℃)日数占比

%

66

[33,66)

33

一般

2

日最低气温小于22℃日数占比

%

87

[44,87)

44

一般

3

日最高气温小于28℃日数占比

%

66

[33,66)

33

一般

4

日较差大于等于8℃日数占比

%

70

[55,70)

55

一般

5

平均气温

24.0

(24.0,27.0]

27.0

一般

6

平均最低气温

18.0

[18.0,22.0)

22.0

一般

7

平均最高气温

28.0

[28.0,30.0)

30.0

一般

8

平均日较差

10

[8,10)

8

一般

9

平均相对湿度

%

[50,70]

[40,50)(70,80]

40或>80

一般

10

人体适宜湿度(40%≤H≤80%)日数占比

%

66

[50,66)

50

一般

11

适宜降水(0.1mm≤R10.0mm)日数占比

%

[22,33]

[11,22)(33,50]

11或>50

一般

12

适宜风(1.5m/sV≤7.9 m/s)日数占比

%

66

[44,66)

44

一般

13

人体舒适日数占比

%

82

[66,82)

66

一般

14

人体很舒适日数占比

%

66

[33,66)

33

一般

旅游气候条件

15

无降水日数占比

%

55

[38,55)

38

一般

16

大气含氧量百分比

%

85

[75,85)

75

一般

17

度假气候适宜日数占比

%

82

[75,82)

75

一般

18

度假气候很适宜日数占比

%

66

[44,66)

44

一般

19

旅游气候舒适日数占比

%

82

[66,82)

66

一般

20

旅游气候很舒适日数占比

%

66

[33,66)

33

一般

旅游不利条件

21

高温(Tmax≥35 ℃)日数占比

%

3

(3,10]

10

22

强降水(R≥25.0 mm)日数占比

%

3

(3,8]

8

23

大风(Vs≥17.0 m/s)日数占比

%

1

(1,7]

7

24

静风(V≤0.2 m/s)日数占比

%

1

(1,3]

3

25

强对流(冰雹、雷暴、龙卷、飑线合计)日数占比

%

17

(17,27]

27

生态环境

26

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占比

%

90

[80,90)

80

一般

27

臭氧超标日数占比

%

1

(1,5]

5

一般

28

主要河流湖泊水质

/

类(含)以上

类以下

一般

29

林草覆盖率

%

60

[35,60)

35

一般

旅游基础能力

30

气象景观种类数量(云雾、云海、虹等)

3

[12]

一般

31

地形地貌景观种类数量(海洋、沙漠、草原、森林、湖泊、山地等)

3

[12]

一般

32

风景区数量(天然氧吧,国家级旅游度假区、4A级风景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水利风景区、风景名胜区等)

3

[12]

一般

33

地方特色(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小镇、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特色美食、特产等)

3

[12]

一般

34

快速交通(机场、高速公路、高铁、国道直达)

3

[1,2]

一般

35

普通交通(省道、普通公路、航运、普通铁路直达)

3

[1,2]

一般

36

获得旅游相关荣誉数量

3

[1,2]

一般

37

已颁布旅游规划数量

3

[1,2]

一般

注:T表示日平均气温;R表示日降水量;H表示日平均相对湿度;V表示日平均风速;Tmax表示日最高气温;Tmin表示日最低气温;Vs表示瞬时风速;[]表示包含;()表示不包含;/表示无单位。





【图解】汾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汾阳市创建国家级“避暑旅游目的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